我们的内部会计团队由经验丰富的合資格会计师管理,以确保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的条款,所有在香港成立和注册的实体都必须保存准确的纪录和账簿,并每年遵守法定审计要求。香港已采用基于国际财务汇报准则(IFRS)的财务汇报准则(HKFRS)框架。
我们照顾您的会计需求,以便您可以优化运营成本,确保持续遵守本地法规和会计准则,并从基于相关信息的专业分析和建议中受益。
我们的服务包括:
香港实行属地税制,这意味着公司的利润只有在香港产生或源自香港时才需要在香港纳税。 外国来源的利润(也称为离岸利润)一般不属于香港税务制度的管辖范围,包括由本地注册成立的公司取得的利润。 因此,离岸利润有资格免税。 证明您的利润来源的过程称为离岸索赔。 股息、利息或资本收益均不征税。
公司通常在成立后由税务机关进行追踪,并发布第一个预期课税年度的报税表。 即使没有出具报税表,如果公司产生了应评税利润,也有义务通知税务机关。 课税年度为4月1日至3月31日。
我们确保您的税务合规性紧贴着不断变化的全球标准。
我们的服务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