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牌照 , 注册及豁免
法人实体 | 司法管辖区 | 牌照 / 注册 | 监管机构/注册机构 | 参考 |
Times Trust Limited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 | 公司注册处 | TC007573 |
Times Trust Limited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根据《受托人条例》(第 29 章)第 78(1) 条进行注册。 | 公司注册处 | 不适用 |
Times Trust Limited | 美国 | 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全球中介机构识别号 | 美国国税局 | 0K6CXY.99999.SL.344 |
AML/CTF 合规
Times Trust于承诺遵从全球反洗钱/反恐融资(AML/CTF)的监管标准。我们要求 Times Trust集团公司、管理层和员工遵守这些标准,以防Times Trust的产品和服务被用于洗钱/恐怖主义融资目的。为了确保我们受监管实体的合规性,我们将我们的AML/CTF政策、程序和系统定期提交独立的AML/CTF审计人员审计。
Times Trust 有限公司牌照豁免
关于资产管理活动
当Times Trust担任全权委托信托或养老基金的受托人,并已任命持牌或受监管人员来管理投资组合,或者在实践中依据专业建议履行受托人职责时,通常不需要获得许可。
关于证券交易
作为根据《受托人条例》第8部注册的信托公司,如果Times Trust作为集合集体投资计划的代理人来分发申请表格、赎回通知、转换通知和合同票据,并/或代表其客户作为委托人收取款项并发出收据,则不需要获得第1类受监管活动(证券交易)的许可/牌照。
关于投资咨询活动
作为一家信托公司,如果Times Trust提供的投资建议或服务完全是其作为受托人履行职责的附属部分,那么它无需获得第4类(证券咨询)、第5类(期货合同咨询)、第6类(公司融资咨询)或第9类(资产管理)受监管活动的许可/牌照。
法律与法规
在托管人选择过程中最关键的标准之一是机构的质量。重要的是,持有您资产的机构是受监管并信誉良好的。
- Times Trust是一家总部位于香港的有限责任注册公共信托公司,根据香港法律《受托人条例》(第29章)(“受托人条例”)设立。
- Times Trust是受托人或公司服务提供商牌照持有人。
- 作为一家信托公司,Times Trust具有根据《受托人条例》第81(1)条的托管人资格。
- 作为一家信托公司,Times Trust的业务受以下监管:
- 受托人条例;
- 反洗钱及反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AMLO”)。
- 此外,Times Trust符合香港法律下的所有了解您的客户(“KYC”)和反洗钱(“AML”)要求,并保留足够的记录,以确定每位客户以及所有属于客户的资产。
- Times Trust是外国金融机构(“FFI”)根据《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海外帐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的一部分。此外,Times Trust被归类为《共同申汇报标准》(“CRS”)下的金融机构,并受自动信息交换自动交换财务帐户资料(“AEOL”)的约束。
Times Trust不会容忍逃税行为和逃避CRS责任,也不会容忍非法或不道德的商业行为。